
省民政厅表示,在该协会手续审批未完结前,开展任何工作都属于违法行为
8月18日,“安宁网吧协会”成立,加入协会的网吧业主表决通过了“安宁网吧自律公约”。“公约”要求会员网吧的经营价格不得低于1.5元。消费者和会员单位可向主管部门积极举报辖区网吧低于规定价格的不正当行为等。部分网吧业主对“自律公约”中的价格条款产生质疑:“自律公约”中的价格规定到底维护了谁的利益?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昨日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成立大会 主管部门应邀参加据
记者了解,安宁民政局对“安宁网吧协会”的章程和材料正在审查阶段。该“协会”目前虽未获得批准,但8月18日的“协会”成立大会却很隆重。当天,遍布在安宁各个高校周围的共43家网吧经营者均被通知到安宁工商局二楼会议室开会。同时,安宁文体局稽查队、安宁工商局、安宁公安分局网监科三家主管单位的负责人也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主题是:一、宣布协会成立;二、推选协会领导;三、表决通过协会章程。
当天,不仅有43家网吧经营者都表决通过了章程,并推选了协会会长。同时,43家网吧业主也都自愿加入协会。除此之外,此次会议上最为重要的一个议题是,加入协会的网吧业主表决通过了“安宁网吧自律公约”。
引发争议 “公约”里的价格条款成焦点
“协会”宣布成立后,一块标有“安宁网吧自律公约”的牌子,分别挂在了各个网吧的最显眼处。虽然所有参会的网吧经营者都表决通过了“网吧自律公约”,但部分经营者会后却对“公约”中的价格条款产生了争议。
“公约”规定:临时上网消费每小时不低于2元;会员上网消费每小时不低于1.5元,开办会员卡不低于30元,开办后每次充值不低于10元;不允许包早;以上价格不得赠送饮料等,不得开展变相的优惠活动;包机不低于8元。以上价格规定自2007年8月18日开始执行。其中“公约第七款规定,请协会领导和各会员单位能够对每个网吧的自律行为予以监督、指导;对网吧行业的发展予以宏观调控。对违反自律公约的网吧予以处罚。第九款规定,消费者和会员单位可向主管部门积极举报辖区网吧低于规定价格的不正当行为,经调查落实后给举报者奖励现金200元。举报电话分别是安宁文体局稽查队、安宁公安分局网监科和安宁工商局三家单位的。
部分老板 调价后竞争优势荡然无存
尽管网吧里悬挂了“安宁网吧自律公约”的牌子,但部分对“公约”价格条款持有争议的网吧经营者,仍维持着原来的价格。靠近西北师范大学的一家网吧的经营者指出,“协会”还没被批准,“公约”显然不具权威性,有的网吧电脑配置和环境上占很大的优势,如果价格都控制在一条水平线的话,最早开办的网吧势必无法竞争,为了网吧能继续维持,只能保持原来的价格。
感光隧道网吧老板牛瑞生也参加了8月18日的“协会”成立大会,并被众经营者推选为“协会”副会长,会长则是“桃海顶级”网吧老板杨龙。牛瑞生说,“协会”只是自发组织的,至于经营者是否真正按照“公约”自律,协会根本没有权力限制,虽然成立协会的初衷是维护价格统一,大家相互监督,相互帮助,但截至目前,各个网吧依旧是维持原来的价格。
民政厅:审批未完结开展工作违法
8月30日,位于西北师范大学西门的“蓝天网吧”和“东方时空”网络会所经营者被工商部门各处以1000元的罚款。次日,安宁西路工商所根据一家网吧业主的举报,将无照经营的“矩阵”网络会所进行了查封。在受罚经营者的理解中,三家单位参加“协会”成立大会,而且出现在价格举报单位的名单上,显然有着对市场自主价格运行的干预。于是,部分不愿意执行“公约价格”的网吧经营者把问题的症结看在了三家主管部门的身上。
安宁区十里店工商所所长陈炜昕说,工商部门罚款和查处两家网吧的依据分别是超范围经营和不变更名号。他们是无权过问价格的。安宁文体局稽查队队长白兰生说,他们对于价格问题无权插手,即便有人举报,他们也只会向物价局反映。
8月18日前,“安宁网吧协会”就已开始酝酿成立。8月10日,关于协会的章程和公约就已制定完结。安宁区的53家网吧有43家就遍布在高校周围,相互之间的价格之争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尽管牛瑞生认为协会成立后,确实能带来好处,但在部分经营者看来,这无疑维护了一些配置和环境好的网吧利益。
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刘姓调研员说,民间行业协会的审批可在民政、工商、税务等部门获得正式许可后,方可开展相应的工作,但在审批未完结前,开展任何工作都属于违法行为。

